程世东:我国停车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实施状况
发布日期:2017-01-03
11月19日,2016中国城市静态交通论坛在广州召开。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研究室主任程世东在论坛上发表了题为《我国停车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实施状况》的主题演讲:
程世东:我国停车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实施状况
一、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情况
自从去年以来,我国就特别重视停车产业的发展,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去年8月份七部委出台了推动停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后,9月份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讨论停车的问题,随后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去年停车发展第一次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也写入了十三五规划纲要,这是有史以来重视程度最高的一次。七部委主导起草了指导意见,国家非常重视政策的执行情况,本届政府要抓落实。去年8月份指导意见出台后,在发改委领导的指导下,发改委研究团队跟踪落实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今年年初让各省市负责人将情况进行了交流,发改委专门召开了全国各大城市视频电视电话会议进行推动。国家停车方面的政策基本完善,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投资、投融资、信息化等方面基本上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
从去年开始,省级政府开始转达中央政府的政策,多数省(市)、自治区政府已出台或正在研究制定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的综合性实施方案或工作重点,大部分由相关部门共同印发,少数以省市政府名义印发(福建、湖北、天津等)。尤其是城市政府积极落实和细化国家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停车管理、停车服务收费、停车执法、审批程序、配建标准、资金支持和吸引社会资本等方面。大家对于各城市出台的政策都有比较详细的了解,在停车管理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城市有以下几个。
福建住建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的通知》,明确并简化了审批程序,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停车产业很难达到盈利,因此需要政府直接和间接的补贴,泸州市出台的《城市停车场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将停车设施补贴列入财政预算。温州市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若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一次性给予工程建安成本的20%资金补助。成都市允许中心城区停车场附加20%的经营设施,并可分割出售。
二、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情况
1、各级政府大力推进
国家发改委今年年初出台了《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和《关于印发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筹划了明年的工作重点,今天主要与大家交流的是在推进工作时遇到了的问题,从而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我认为比较有利的措施是,有些地方和省市高度重视停车场的发展,将停车纳入政绩考核,从政府层面推动此事,而且是切实有效的。
2、规划编制与调查摸底
规划编制:正有序推进,部分城市已经完成,大部分预计年底前完成,少数明年上半年完成,福建省10万人以上常住人口城市的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已出台。
调查摸底:多数地方已完成调查方案制定并开始普查工作,少数地方尚处于普查方案制定阶段。
现在广为流传的数据是停车场缺口为5000万,这是本人推测出来的,因为领导需要这方面的数据,但是又没有这方面的普查,所以做了比较保守的估计,前十个城市车位的缺口就已经达到了2000万,掌握了数据,对规划和政策的出台非常的重要。
3、项目推进
全国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启动了一批项目,截止去年年底,全国用于停车的专项建设基金近100亿,发放停车专项债券超过400亿。浙江省(在建项目1121个,总泊位46.5万个)、江苏省(2016年计划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580个,新增停车泊位75000个)、湖南省(全年在建和拟建停车场1167个,泊位数量53.34万个)和四川省(上半年建成停车场项目79个,车位2.87万个,完成投资30.31亿元;在建停车场项目124个,车位6.02万个,完成投资37.78亿元)进度较快、规模较大。
4、信息平台建设
试点城市:北京、上海、杭州平台功能较为完善,预计年内能够完成建设工作。上海市已完成700家公共停车场停车电子收费改造,预计年内完成改造2000家,并全面实现动态车位信息接入,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第三方企业开发“错时停车、泊位预约、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的移动终端应用;杭州市停车信息平台已具备停车管理、费用结算、信息监管和诱导服务四大功能。
天津、吉林、甘肃、浙江、四川、江苏、安徽、湖南、山东等省份也已开展停车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显示出较高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存在的问题
第一,现在业界、老百姓和政府的管理人员,对于停车产业化认识是不够的,更多的依赖于政府政策性的推进,要推动停车产业化,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就需要政策的支持。
第二,重建设、轻管理,不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对于投资环境的改善,除了政策打通外,对于违法停车也要严格执法,这方面做得还是不够,目前停车需求是刚性的,公共停车场中有效的竞争是不够的,导致停车产业的收益率不足。
第三,投资主体以各城市投融资平台公司为主,投资构成几乎全部为国有资本,离真正市场化尚有一定距离。这与“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发挥社会资本投资主力军作用”的主导思想不符。
第四,审批流程、标准不明确,手续繁琐、周期长。
第五,建设重心与实际需求脱节、违背政策初衷。从中央到地方没有明确的流程,更谈不上如何简化的问题。目前各省建设项目重点在于交通枢纽、广场等配套项目,与原来既定的居民区尤其是老旧小区不完全一致,与停车需求分散布局的客观情况不符。
2、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资金支持与投融资政策,让政府投资的资金不仅仅是受益于国有的投融资平台,应该给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公平的机会。对于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充分考虑停车行业的特点,研究是否可能对民间投资主体的企业规模、信用评级等方面实施更为灵活的标准,
要求发行企业债券的城投类企业与民间资本合作,地方政府在通过PPP模式建设城市停车设施时,优先选择民间资本投资主体或鼓励城投类企业与民间投资主体合作。
二是明确并简化停车项目审批流程。
三是常态化严格停车执法、保障有效需求,执法权的委托。
四是推动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建设,各地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试点,尽快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范式。协调主体可由街道办或居委会牵头,部分业主委员会比较健全的小区也可充分发挥其作用。协调内容方面,除了项目选址、形式以外,还涉及停车权益在投资主体和业主之间、业主相互之间如何共享、分配、平衡等问题。
五是城市政府、行业协会需要共同做培训和经验交流,这是非常必要。通过调研发现,各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创新之举,有很多好的做法,通过行业协会等交流平台,让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六是健全停车设施建设工作机制,机制越完善、部门分工越明确、配套政策越细化的城市,工作开展效果就越好。中央层面现在出台的政策,还未真正的落实,将最后一公里的政策打通,才可以使停车产业化获得很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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