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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7-02-1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我省轨道交通装备产业
发展的指导意见


鲁政办字〔2017〕1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加快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以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建设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强省为目标,按照“推动自主创新、引领绿色智能、创新发展模式、扩展市场空间”的发展思路,以两化深度融合的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制造为主线,以多样性产品为载体,以全球市场为方向,推进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低成本竞争优势向质量效益竞争优势转变、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变、生产性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引导、扶持服务等方面积极作用,推动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形成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


2.创新驱动,开放合作。把自主创新摆在发展轨道交通装备的核心位置,建立健全产业创新体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突破与引领,加速市场化步伐。同时,加强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搭建合作平台,实现互利共赢。


3.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实施区域带动战略,以重大项目建设为依托,通过推进轨道交通装备在国家和省重点规划线路和城市中的集成应用和示范引领,树立品牌形象,扩大应用规模,叫响山东制造,提升竞争能力,推动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升级。


(三)主要目标。


1.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0亿元;到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500亿元,境外业务占比达到40%,服务业占比达到20%。


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建成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等10家国家级研发平台,技术创新能力、试验验证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较为完善的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体系;轨道交通装备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健全,推动企业标准向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转化,主导国际标准制修订,培育一批标准制定的“领跑者”。


3.产业转型成效明显。在轨道交通装备领域推行智能制造模式,到2020年,骨干企业制造模式基本实现智能转型,建成一批智能制造工厂和车间;推动商业模式向“制造+服务”转化,提高骨干企业项目总包和资本运营的国际竞争能力。


4.产业体系国际领先。到2020年,培育壮大15家以上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植一批“高精尖”产业链协同配套企业,发展一批工程运营维护服务商,建成集聚度高、产品谱系完整、产业链覆盖面广、国际领先的产业体系,打造全球重要的轨道交通装备生产出口基地。


二、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省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发展将依托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平台,广泛应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重点研制一批安全可靠、先进成熟、节能环保的绿色智能谱系化产品,推广智能制造模式,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补齐拉长产业链条,开展全球化经营,建立国内领先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创新体系。


(一)研制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


1.整车制造。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研制中国标准高速动车组、中低速经济型动车组、高档客车、出口机客车、重载电力机车等标准型产品,进一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平台化、谱系化、智能化和绿色节能轨道交通装备产品。重点发展高速动车组、城际动车组、市域列车、地铁、轻轨、跨座式单轨、悬挂式空轨、现代有轨电车、导轨电车、磁悬浮列车等多系列轨道交通车辆产品,满足各类城际、城市轨道交通市场需求,实现轨道交通客运装备产品类型全覆盖。以重载、高速货车为发展重点,做精做强敞、平、罐、漏斗、特种车等铁路货车产品,加大载重80吨级以上、时速160公里以上货车的研发力度,加快铁路货车全面提升换代。研发下一代轨道车辆产品,开展高速磁悬浮列车、真空管道超级高铁等技术研究。


2.智能通信信号装备系统。重点研究基于“车—车”通信的新一代智能列车控制技术和基于以太网的网络控制、无线传输、故障灾害预警监测等技术,建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轨道交通敏捷运维保障系统。开展高速铁路宽带通信关键技术、智能化高速列车系统数据传输与处理平台研究,开发先进的城际铁路列控系统和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系统。开展轨道交通灾害预报警系统研究,完善大型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平台关键技术,突破基于一个信息共享平台的行车监控应用技术,实现综合监控信息集成,形成综合调度指挥系统。


3.关键核心零部件系统。重点研究车辆车体轻量化、高性能转向架、数字液压列车制动系统等技术,实现向低消耗、高性能、高可靠产品升级。围绕整车制造,重点发展系统集成、转向架、车体、牵引变电器、牵引和辅助变流器、牵引电机、牵引控制系统、制动系统、列车网络控制系统、非接触供电系统10大关键零配件以及受电弓、空调、车钩、车门、车内电器、内饰、卫生集便、车窗、座椅、风挡10大配套零部件,提高本地配套能力。


4.工程及养路机械。引进和吸收工程及养路机械装备关键技术,研制数字化智能化轨道交通用隧道掘进机、大型施工装备、公铁两用车、地铁隧道清洗车等设备。重点研发大直径地铁隧道盾构机,开展刀盘刀具、驱动系统、密封系统、导向系统、远程故障诊断系统等关键技术攻关,提高隧道掘进施工安全、掘进速度和施工质量。加快推动工程及养路机械向性能优异化、效率高效化、产品系列化、品种多元化、工作智能化、作业环保化发展。


5.智能化、信息化售检票系统。研发基于计算机网络通讯、机电设备一体化、嵌入式系统集成和大型数据库管理、云计算的售检票自动化系统,重点发展云售票、系统集成、关键模块、信息化系统(如TMIS铁路信息管理系统、DMIS调度管理信息系统、PMIS票务管理信息系统)等,研制售检票软硬件等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标准型产品。


(二)推行智能制造新模式。针对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工艺多样化、制造装备单元化、多品种、多批量制造特点,大力推行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动功率器件、变流器、转向架车间在自动化生产的基础上,采用数字化模型设计与仿真技术,应用先进传感、控制及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于数字化模型的车间设计、产品设计和工艺设计以及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和分析装备、工业机器人等装备的集成应用,基于海量工艺数据的分析实现对整个生产过程的持续优化,推进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应用。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借助大数据系统和云服务技术,拓展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促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在研究设计、生产制造、检测检验、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集成应用,实现轨道交通装备绿色智能化,使装备产品向安全保障、装备轻量、保质保寿和节能环保等技术方向发展。


(三)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推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逐步实现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筹建青岛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咨询院,引导支持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制造+服务”商业模式,积极拓展在设计研发、试验验证、系统集成、认证咨询、运营调控、维修保养、工程承包等产业链前后端的增值服务业务,形成完整的成套产品供应和总承包能力。通过开展轨道交通装备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运维模式创新,支撑轨道交通装备服务业发展及服务型收益占比,提升在世界轨道交通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鼓励骨干企业加强国内外战略合作,积极参与兼并重组,创新融资模式,加快内引外联步伐,推动企业集团化、国际化进程,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支持企业与省内各轨交集团、地铁集团开展资本合作,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省内轨道产业深度合作,形成独具山东特色的轨道产业链。完善产业配套,围绕干线动车、城轨车辆、铁路货车、工程及养路机械等终端产品,大力发展与整车技术水平相协调的专业化、规模化配套企业,满足轨道交通装备的发展需求。结合城市未来空间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积极补齐延伸增强轨道交通产业链条,覆盖技术咨询、工程机械、机电系统、新材料等其他上下游产业,提高产业链的关联效应和辐射功能,形成覆盖多领域的全产业链条。


(五)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基地。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契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做强做大青岛、济南两个轨道交通装备整车基地和烟台车体材料基地,培养壮大零部件配套产业集群。重点规划建设青岛市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区,打造山东轨道交通装备“走出去”的桥头堡。依托园区现有整车制造企业,整合组建跨国经营、全球领先的轨道交通装备企业集团,重点引进填补我省轨道交通产业链空白和为整车企业配套的核心零部件制造、关键技术研发等企业入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开发、高标准建设,实现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营,形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检修维护、销售服务等产业链要素聚集的产业高地。积极开展海外业务,构建“产品+服务+技术+投资”全方位国际化经营能力。


(六)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快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加快建设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青岛轨道交通设备检测中心和青岛轨道交通AFC(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研究所,打造全球领先的轨道交通装备研发创新高地。支持企业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加大科研开发投入,建立完善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试验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实现技术的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企业主导参与轨道交通装备相关标准的研究制修订工作。强化人才队伍支撑,鼓励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加强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山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发展。建立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推进机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政府,会商解决重大问题,合力推进全省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注重规划引领。将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列入省“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在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引导。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指导有条件的城市积极开展轨道交通线网专项规划编制,科学布局建设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多种类别的轨道交通线网,推广建设单轨、导轨、100%低地板现代有轨电车等示范线,加快在全省构建形式多样、经济实用的现代轨道交通网络。


(三)加大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轨道交通装备生产企业和项目,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台(套)保险补偿、总集成总承包、贷款贴息、“机器换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制造业单项冠军专项行动等政策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充分发挥工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等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参股子基金加大对青岛、济南、烟台等城市的轨道交通装备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专项建设资金等支持。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对青岛等城市切块部分,要将支持发展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作为重点之一。


(四)加强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轨道交通装备企业合作,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企业真实合法的贸易投资资金需求提供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向轨道交通装备企业提供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授信、保函等方面给予便利。


(五)大力开拓市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将先进高质量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纳入《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运用首台(套)技术装备保险财政补偿政策支持轨道交通装备加快推广应用。扶持和推动高速动车组试验线、高速磁悬浮试验示范线、悬挂式空轨试点示范线等轨道交通新型产品试点示范线的建设,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轨道交通装备新产品在省内先试先用。省内已规划和在建的轨道交通项目,要积极使用本省先进高质量产品。省直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要积极推荐我省先进高质量产品参与各地轨道交通项目建设。鼓励轨道交通装备企业“走出去”,抓住全球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机遇,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生产基地,大力开拓海外市场。


(六)建立产业联盟。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济南、青岛等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企业成立山东省轨道交通产业联盟。鼓励联盟组团通过合作方式参与省内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支持联盟开展咨询设计、工程总包、系统集成、试验检测、上下游配套等方面的增值服务,加快全省轨道交通装备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形成完整的成套产品供应和总承包能力。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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